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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金华市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下属公司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9名)

发布:2021-09-03 18:51:5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金华市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下属公司招聘编外人员公告(29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月10日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县属国有企业,现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国有企业子公司工作人员29名,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及待遇等详见《2021年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一)。也可登录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查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网络报名及现场报名相结合)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2日-9月10日17:00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应准确完整地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如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工作业绩(成果)材料、工作经历证明、荣誉证书等。现场报名者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份,网络报名者须将上述应聘材料汇总成一个word或PDF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将附件名称和邮件主题标注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例如“生产负责人-张某-全日制本科”(报名表请使用word版)。
 
  邮箱地址:1240894291@qq.com
 
  现场报名地址: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9办公室(磐安县安文街道月山路106号,老交警大楼) 。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由招考单位负责。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发现不具有报名资格或伪造报名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网络报名者应于2021年9月13日-9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我公司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准予参加面试,未经现场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审核地点: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楼410办公室(磐安县安文街道月山路106号,老交警大楼)。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面试时间、地点及招录相关信息将通过微信或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招聘岗位数,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安排体检。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如体检合格人数不足计划招聘岗位数,按报考该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岗位数,按实际人数确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磐安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特别提示
 
  1.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均在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磐安人才网(www.parcsc.com)公告栏查询信息,有关事项不再另行通知。
 
  2.每位考生(身份证号码)只能报一个岗位,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3.对应聘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4. 应聘人员对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含本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反映。联系电话:0579-84958876。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parcsc.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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