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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辅警公告(30名)

发布:2021-09-14 16:25: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辅警人员公告(30名)已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协助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优秀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热爱公安辅助事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纪律观念强,适应轨道倒班工作;
 
  (3)自愿从事辅助性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岗位职责
 
  协助民警做好各项轨道沿线站点的日常巡逻安保等治安管理工作。
 
  3、有以下情形之一,不接受应聘:
 
  (1)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9)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不适宜从事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政审、体检等程序后择优录取。录用后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劳动待遇等相关事项
 
  1、年收入7.6万(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单位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2、工作满一年者,享受每年5天带薪休假。
 
  3、安排各类带薪培训,享受一年一次健康体检。
 
  4、单位工作环境优良,提供相应的轨道交通通勤保障。
 
  5、优秀辅警在满服务年限后,推荐参加定向公务员、事业编考录。
 
  6、以轨道运营时间为依据,根据《劳动法》规定,周均工作40小时,具体时间视工作需要安排。
 
  四、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咨询电话:钟老师 18067287670(工作时间开放)
 
  3、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有意向者请将辅警招聘报名表(见下方附件)填写完整并投递至yzdfrl@163.com,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经筛查确定符合条件者,符合条件者将收到笔面试短信通知。收到通知后按照短信通知时间将报名材料交至笔面试地点。
 
  4、笔面试需携带以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含本人、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毕业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4)已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往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5)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6)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笔试环节。面试结束,以上资料不予退还。
 
  五、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测评、体检的,视作放弃。
 
  3、本公告中所称近亲属指本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4、应聘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5、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编外用工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6、对本公告中相关事项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轨道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4-81989015 联系人:邵老师、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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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s://www.nbrc.com.cn/news/careerdetail.html?typeflag=institution&newsid=106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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