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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湖州市安吉县招聘综合执法与城管人员公告(15名)

发布:2021-12-01 17:24:1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湖州市安吉县招聘综合执法与城管人员公告(15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8:30-12:00,13:30-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招聘丨嗨,我的新同事~
 
  为进一步加强一线综合执法力量,保证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职责有效履行,根据《关于印发安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5〕69号)和《安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安综执〔2018〕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5名(开考比例为1:2,人数不足按岗位数核减)。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县常住户口人员(本县籍退伍军人、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1: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一线工作人员,11名,男性;
 
  岗位2:综合执法与城市管理一线工作人员,4名,女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安吉综合行政执法与城市管理工作;
 
  2、年龄18至35周岁(1985年11月至2003年11月期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专业特长者可放宽至高中文化以上);
 
  3、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纹身,无色盲(弱)、无口吃等,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4、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5、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6、原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人员离职1年内不得报考;
 
  7、无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服从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0日至12月15日(8:30-12:00,13:30-17:00)
 
  2、报名地点:昌硕街道人民路439号(燃气大厦606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县综合执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现场填写);
 
  ②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
 
  ③与招聘条件相应的学历证书;
 
  ④其他专业岗位要求的相应执(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⑤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
 
  ⑥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已是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还需主管部门同意)。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还。另需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县综合执法局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
 
  (三)笔试
 
  由县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暂定为12月,具体以通知为准。
 
  笔试内容:①《综合基础知识》②《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③《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版)》⑤时事政治(2020年11月—2021年11月)⑥安吉县情⑦基础写作。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评内容:100米、1000米跑、俯卧撑(岗位1);100米、800米跑、仰卧起坐(岗位2),具体测试时间以通知为准。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
 
  (五)面试
 
  笔试、体能测评结束后按1:1.5比例进入面试。
 
  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入围体检考察政审。
 
  (六)政审、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综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合格后进入体检及考察(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政审、体检、考察工作由县综合执法局按照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政策执行。对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放弃。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录用后,先培训后上岗,与县综合执法局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因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解聘带来岗位空缺或聘用人员在半年内辞职的,可从本次面试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期等按前款规定不变。时间截止到前一聘用人员签约之日后6个月内。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咨询电话:0572-5031213;
 
  2、本次公开招聘接受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议各位考生在笔试前14天尽量不出省,出省人员将按相关规定核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防控事项根据疫情防控整体态势实行动态调整。
 
  4、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本局长期接受招聘报名,届时根据报名人数安排后续招聘工作。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RnOxYAue7fSlbLCFjEnC9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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