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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台州市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2名)

发布:2021-12-20 17:30:4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浙江台州市发改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2名)已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29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浙江公务员考试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zjgkw_org,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社会建设促进中心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对象
 
  1.选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名。
 
  2.选聘对象: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行政编制或参照公务员编制人员以及事业单位(不受财政经费预算方式限制)在编在职正式人员。
 
  二、选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一般在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1年12月27日。(如公务员或参公编制,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3.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位),管理学、经济学、法学专业。具有一定的综合文字水平、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4.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选聘。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及《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各1份)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网络报考人员须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及报名表,一并发至邮箱:tzdrcoffice@163.com,(请在报名邮件主题中注明“姓名+选聘”字样,并来电确认,确认电话:88511655)。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考试前一天提供报考相关资料原件送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审核,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考试资格。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表》可在以下网址进行下载: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w.zjtz.gov.cn)公告栏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29日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行政大楼15楼1549室)。联系电话:88511655。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鉴于本次选聘采用统一考试形式,如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拟选聘人数比例不足3:1,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聘人数。
 
  2.考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分4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确认人数与选聘计划数的比例大于3:1但不足5:1,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60%。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信息将在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zjtz.gov.cn)公告栏上公布。
 
  3.体检与考察
 
  入围人员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以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计算)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遵守宪法法律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
 
  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择优确定选聘对象
 
  综合考虑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召开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择优确定选聘对象,并在委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市纪委监委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对本次选调全程监督。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rsj.zjtz.gov.cn/art/2021/12/17/art_1229045970_3765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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