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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温州瑞安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公告(35名)

发布:2022-04-18 18:14:3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浙江温州瑞安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公告摘要

  2022浙江温州瑞安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公告已发布,经研究,决定2022年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35名。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8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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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温州瑞安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公告正文
 
2022年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引进优秀人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2年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 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瑞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定向生、委培生;
 
  4.已与瑞安市医疗卫生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5.原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协议,在校期间解除协议未满五年或在基层卫生院服务期内解除协议未满三年的人员;
 
  6.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7.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目录设置,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2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
 
  (三)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数的限制。
 
  (四)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除已注明的外,计算时间均统一截至2022年4月25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网络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2022年4月28日
 
  报名人员要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相关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如李四+浙江大学+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发送至相应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瑞安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电子邮箱:rahoshrm@163.com
 
  瑞安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电子邮箱:303470325@qq.com
 
  报名人员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收到回复邮件才确认本次报名受理成功。若出现技术原因,报名受阻,请及时电话联系。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若重复报名则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所需材料
 
  (1)《2022年瑞安市人民医院、瑞安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学类研究生报名表》(附件2,请提交含有本人手写签名、近期免冠彩照的扫描件)。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3)已取得的高校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归来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中下载打印)、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大学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扫描件。
 
  国内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扫描件。部分高校采用网签就业协议书形式,考生无法提供纸质版《就业协议书》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网签就业协议书情况证明(说明)。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二)资格初审
 
  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按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版)、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2年硕士专业目录查询”执行。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资格复审及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入围考试。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予入围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公布,请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考试采用面试(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具体考试方案由瑞安市卫生健康局制定,报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实施。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入围体检人员须于公布考试成绩当日与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视为放弃入围体检资格,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岗位调剂
 
  所有考生就业意向书签订完毕后,招聘计划数未招满的岗位方可进行岗位调剂。岗位调剂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通过合格分数线、未入围原报考岗位体检、符合调剂岗位招聘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岗位调剂。若考生放弃岗位调剂,则依次递补。体检公告发布后,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等情况的,不再进行岗位调剂。
 
  (五)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体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在妊娠期的,须在体检工作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完成体检,否则取消入围考察资格。
 
  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种原因放弃的,其空缺名额不予递补。体检工作公告发布后放弃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国内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瑞安卫生健康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在聘用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程序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办理聘用手续前,考生须将个人档案转入瑞安市人才交流和市场服务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聘用人员符合《印发<瑞安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瑞政办〔2019〕65号)精神的,可以按规定享受。
 
  (二)国(境)外留学归来报考人员,需在2022年4月25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其学历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执行。
 
  (五)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在招聘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未尽事宜,由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瑞安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0577-65866007
 
  瑞安市中医院组织人事科:0577-65809953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7-58906070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其他业务公告公示):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197301/index.html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人事招考):http://xxgk.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
 
  中共瑞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瑞安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4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ruian.gov.cn/art/2022/4/16/art_1229168385_4044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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