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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7名)

发布:2022-06-24 15:13: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浙江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摘要

  2022年浙江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聘司法雇员7人。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报名地点:慈溪市浒山街道新城大道南路659号,慈溪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窗口。笔试时间为7月16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备考推荐参考2022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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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正文

2022年慈溪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检察官交办的其他综合类事务。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司法雇员7人。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慈溪市内户籍;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招录岗位基本条件和要求:
 

招录职位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专业要求

备注

01

7

不限

大专及以上

法律、法学类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慈溪市浒山街道新城大道南路659号,慈溪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窗口。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慈溪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6.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相关情况予以公布。
 
  (二)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淘汰。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7月16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或末位并列的,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届时详见慈溪人才网。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尤其是口头表达、现场应变、团结协作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名额,按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3.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职位人数的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六、公示与录用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慈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经浙江省检察院批复同意后,慈溪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录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因工作需要增加招录司法雇员的,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审批,可在未录用人员中直接招录,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
 
  七、其他事项
 
  (一)年龄、落户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
 
  (二)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报考人员体温测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报名和参加考试时须配戴口罩。
 
  (五)如有疑问,可咨询慈溪市人民检察院,联系电话:63912176。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6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xhr.com/news/16495.html
\ 浙江宁波市慈溪市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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