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资讯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浙江公务员考试新消息 >> 浙江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社区

2022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告(131名)

发布:2022-07-06 18:53: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告摘要

  2022年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发布,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131名。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 8:30—16:30。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备考推荐参考2022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 更多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更多浙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获取
\ 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告正文

海盐县第二批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加强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1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海盐县户籍或生源地为海盐县,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0日后出生)。 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户籍地以2022年7月10日为准。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10日 8:30—16: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3.报名所需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填写《海盐县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3),委托他人代报名还需填写《代报人员登记表》(附件4),并持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党员证明、退伍军人证、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在职网格员证明、协辅警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证明(若有)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
 
  4.资格审查:由镇(街道)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者本人。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笔试成绩为笔试科目成绩和加分项目成绩两项之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优先条件设置进行加分,加分标准为: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加1分;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加2分,以报名当天携带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为准;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以报名当天携带的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为准。报名结束后,将以1:3的比例开考(计划招聘人数10名及以上的招考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结束后,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招聘人数为1名的招考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60%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办法及标准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递补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22年度内如有人员辞职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保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5.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中共海盐县委组织部
 
  海盐县民政局
 
  2022年7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yrsrc.com.cn/ww/a/b/wwab_newsdetails.html?selected=9ymr32k0&key=5cylaock&on=5cylaock&articleid=ff80808181cb71a90181cd2e45590002
\ 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者公告附件
 
  点击下载附件:
 
  附件:附件1:招聘计划表
 
 
 
  附件4:代报人员登记表
\ 其他地区招聘相关资讯推荐阅读
 
  ★ 内蒙古招聘相关资讯

 

  ☆ 湖南招聘相关资讯
 

  ★ 河北招聘相关资讯

  ☆ 四川招聘相关资讯

 

  ★ 江苏招聘相关资讯

  ☆ 浙江招聘相关资讯

\
<a href=
 
\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等待你发现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4 http://www.zjgkw.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6053291号-2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