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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招聘第三批社区工作者公告(47名) 

发布:2022-10-03 13:40:4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招聘第三批社区工作者公告摘要

  2022年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招聘第三批社区工作者公告已发布,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社区工作者47名。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 8:30—16:30。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备考推荐参考2022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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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招聘第三批社区工作者公告正文

招聘47名社区工作者!海盐县第三批社区工作者招聘公告
 
  为加强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三批社区工作者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较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有志于社区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人数及条件
 
  海盐县户籍或生源地为海盐县,学历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8日后出生)。 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退役军人优先。户籍地以2022年10月8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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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 8:30—16: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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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名所需材料:按《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填写《海盐县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3),委托他人代报名还需填写《代报人员登记表》(附件4),并持相应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退伍军人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或复印件报名,并交近期1寸免冠同底证件照2张。
 
  4.资格审查:由镇(街道)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者本人。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笔试成绩为笔试科目成绩和加分项目成绩两项之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优先条件设置进行加分,加分标准为:取得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加1分;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加2分,以报名当天携带的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为准;中共党员,笔试成绩加2分,以报名当天携带的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退役军人,笔试成绩加2分,以报名当天携带的退役军人证及相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报名结束后,将以1:3的比例开考(计划招聘人数10名及以上的招考岗位,开考比例为1:2),如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结束后,将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计划招聘人数为1名的招考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乘以40%加上面试成绩乘以60%计算综合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办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海盐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递补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22年度内如有人员辞职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待遇保障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归还。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执行。
 
  3.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4.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5.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vJXMEGKp0fiLj6IfSE6WA
\ 浙江嘉兴市海盐县招聘第三批社区工作者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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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海盐县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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