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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名)

发布:2023-02-15 13:13:5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浙江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3年浙江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宁波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至2月28日16时。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时至11时。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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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是一家宁波市妇联所属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能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培训工作;面向全市少年儿童开展各类公益活动;开展普惠性校外教育培训。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的,可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
 
  4.良好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概括总结能力和协调能力;
 
  5.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6.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学习精神;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4.具有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单位所在地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宜参加的情形。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家庭教育指导

专技

1

从事家庭教育课题研究、课程建构,
以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的设计、组织和实施。

研究生专业:

0303社会学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401教育学

0402心理学

0451教育

0771心理学

同时要求本科就读以下专业:

030301社会学

030302社会工作

030503思想政治教育

040101教育学

040102科学教育

040103人文教育

040106学前教育

040107小学教育

071101心理学

071102应用心理学

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全国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历届生,有从事与招聘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满两年及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备注:1.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公告中提到的工作经历均为全职工作经历,需提供劳动合同以及人事部门出具的所从事工作岗位的职责及内容的证明。3.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下列情形者视同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对待: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时间:2023年2月24日9时至2月28日16时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 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1日9时至3月2日9时。
 
  此期间,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 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3月3日9时至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
 
  4. 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8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除实际缴费报考人数不足导致岗位取消可申请退费外,其他情况均不能退费)。
 
  笔试考务费标准:50 元/科/人(浙价费〔2018〕21 号)。报考该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 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时至3月25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 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5日9时至11时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可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官网(http://nbfe.qsng.cn/)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资格复审通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 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和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 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创新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概括总结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4. 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
 
  考生可在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登陆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官网(http://nbfe.qsng.cn/)查看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妇女联合会、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853597,监督电话:0574-89186055
 
  宁波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
 
  (宁波市少儿活动中心)
 
  2023年2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3/2/14/art_1229676740_4179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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