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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丽水市缙云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6名)

发布:2023-02-22 13:52:3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浙江丽水市缙云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3年浙江丽水市缙云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56名。注册及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16日16:00。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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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丽水市缙云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2023年缙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县医疗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56名。具体的招考单位、对象、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2023年缙云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yun.gov.cn)查询(文中“网上”就指该网站)。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中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所需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通过成人教育等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考试的,须在2023年3月13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医学,有良好职业道德与责任心;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3月13日至2005年3月13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部分职位户籍另有要求的详见附件1备注栏,以2023年3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按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考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16日16:00
 
  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进入网站后点击“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考生入口”,凭二代身份证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
 
  由于个人信息填写时的附件上传是必填项,故请各位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在上传附件处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即可。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3月13日9:00-16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里说明理由。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7日9:00-17:00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28日17: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每科考试费50元。未及时缴费确认,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30日0:00-4月7日09:00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卫生健康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6.招聘计划核减
 
  招聘计划数核减办法:对于招聘计划数在3-9名的,当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2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于招聘计划数1-2名的,当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数的核减或取消将在网上予以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可退还考试费。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笔试满分为100分,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等)。
 
  (三)确定面试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岗位计划数3-9名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并在网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招聘单位实施,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在缙云县卫生健康局(五云街道大桥北路290号)。
 
  考生应提供《报名表》(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它报考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若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开始1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分实践技能操作和结构化面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面试的岗位,在实践技能操作考核项目表(附件2)中的基本技能操作、体格检查和其它技能操作两大类中各抽取1个进行,其它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采取实践技能操作面试的岗位若入围实践技能操作面试总人数少于5人的,则取消实践技能操作面试,都采用结构化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招聘计划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在网上公布。
 
  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相关办法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如放弃体检,视作体检不合格。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县级医院被聘用人员列入报备员额制管理,医共体分院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被聘用到我县各级医疗机构工作的,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其中被聘用到各医共体分院工作(不包括中心镇)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聘用后除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以外,在本县医共体分院服务期不少于5周年的,按相关政策给予学费代偿补助。
 
  四、其他事项
 
  1.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书面报告所在单位,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
 
  2.报考人员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情形;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3.考试违纪人员按照2017年10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4.为保持我县医疗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稳定,缙云县在编在岗的卫生系统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缙云县卫生健康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6.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聘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聘用资格的人员,或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公告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缙云县卫生健康局、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单位:
 
  缙云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78-3134813)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78-3127520)
 
  举报受理单位:缙云县纪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举报投诉电话:0578-3127675
  缙云县卫生健康局

    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yun.gov.cn/art/2023/2/21/art_1229425712_5070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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