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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101名)

发布:2023-03-28 12:47:0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 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摘要

  2023年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已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01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11名,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1名,残疾人3名(附件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5日16:00。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因考场原因,笔试时间和地点可能发生变化,请考生关注网站公告,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解决实际问题和写作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备考推荐参考2023年浙江事业单位课程(点击订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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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正文
 
2023年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为切实加强海曙区基层工作者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01名,其中面向退役军人11名,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1名,残疾人3名(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社区专职工作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宁波大市户籍,年龄男4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女4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时间截至2023年4月16日(含))。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截至2023年4月16日;
 
  3.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犯罪记录;
 
  4.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和OA办公系统。
 
  5.海曙区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得报名。
 
  同时根据岗位不同,设置个性条件如下:
 
  (一)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
 
  1.年龄及工作经历等具体要求根据用人单位需求,详见附件1中岗位条件设置;
 
  2.附加分:(1)现役军人家属报考,笔试加2分(提供军人证件、结婚证);(2)具有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笔试加3分;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笔试成绩加5分;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笔试成绩加7分(不累计,提供资格证书);(3)海曙区户籍退役军人加4分(提供退役证);(4)现任海曙区外社区一般社工三年及以上加5分、现任海曙区外社区副职及以上超(含)两年加8分(提供可证明工作经历和身份的相关证明)。(5)在所报考镇(乡)街道行政村任职两委会成员两年及以上加5分(提供可证明工作经历和身份的相关证明)。附加分可累计。
 
  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资料审查时将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带到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二)社会工作站党务社工岗位: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有党务工作经历或规上企业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经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16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面向退役军人岗位:
 
  面向海曙户籍退役军人
 
  (四)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
 
  1.面向2023年度宁波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当年度毕业学生和2023年度宁波市户籍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当年度毕业学生,可放宽至宁波生源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报考身份要求为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职位,但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能享受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以上毕业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年龄政策。
 
  (五)面向残疾人岗位:
 
  1.具备基本履职、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持有浙江省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肢体残疾四级人员中,①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等于50mm;?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单手拇指全缺失;?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⑤两肢功能轻度障碍者;⑥类似上述其他肢体功能障碍者,符合报考条件。
 
  二、报考相关说明
 
  1.年龄、党龄、工作经历、附加分项等时间计算统一截至2023年4月16日(含)。
 
  2.工作经历均以社保缴纳时间计算,具体标准参照报考单位岗位要求并由报考单位认定和解释。
 
  3.报考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附加分为笔试最终成绩,其余岗位不设附加分。笔试最终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之和为考试总成绩。
 
  三、招考程序
 
  此次招考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料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5日16:00
 
  2.报名方式:
 
  (1)点击指定报名连接地址:http://bm.nbohrs.cn/,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进入“2023年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在线报名。请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并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上传侧面照片、涂鸦照片、大头贴或照片模糊取消报名资格),照片为jpg格式,30k以内,像素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报名截止日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报名成功的,将显示报考序号,请考生记录本人报考序号,以便后续查询审核结果。(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4)报名期间,每日下午在宁波人才网公布报名人数情况,考生可登录网站查看报名数据。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4月16日-2023年4月20日。
 
  2.将根据招聘单位设置条件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4月21日9:00-4月23日17:00考生可登录原报名链接地址:http://bm.nbohrs.cn/,选择进入“2023年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审核查询,查询网上报名初审结果。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于4月24日前联系陆老师确认,电话:83867521、83867523。
 
  (三)现场资料审核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公告和手机短信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料审核,未按时参加审核视为自动放弃。
 
  2.现场资料审核最终通过的报名人数,除面向招聘退役军人、残疾人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外,其余岗位不得低于职位招聘指标的3倍。如遇人员不足,则酌情核减招聘指标数(同一镇(乡)街道分类报名岗位核减掉的职位指标数,可以根据报考单位意愿取消或增加到其他类别指标中),对核减后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将电话联系改报,并将调整计划在网上公告。
 
  3.所需资料:
 
  考生需携带打印的《海曙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表》(登陆考试报名系统后,打印信息预览页面)、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学信网查询截图、社保缴纳证明、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退役证、残疾证、党组织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携带附加分项相关资料。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2023年5月13日9:30。
 
  2.已通过现场资料审核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连接地址:http://bm.nbohrs.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因考场原因,笔试时间和地点可能发生变化,请考生关注网站公告,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方可入校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总分100分,闭卷考试。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社会工作实务、解决实际问题和写作能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人数1:3比例(因分数并列超过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1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上公布。
 
  (六)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一般社区专职工作者总成绩按照笔试最终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合成。面试结束后第2-4个工作日考生可登陆中国宁波人才网查看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关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公告。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等者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若面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小数点后取多位,以小数点后分数高者优先。仍无法区别时,则面试加试。体检考生携带身份证,按网上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安排复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若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已满足招聘计划需求,则不再安排递补。如招聘计划未完成,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顺次递补。所有体检合格人员均纳入海曙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后备库,储备期间自确定为储备对象之日起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止,期间,镇(乡)街道可根据需求情况在库中择优选录。
 
  (八)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考察者淘汰,同时在面试合格的报考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考察主要是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能力、学习态度、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组织分配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试用期主动放弃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聘用后的管理和工资待遇按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十)选录
 
  镇(乡)街道出现用人不足时,经区民政局统一,可根据缺额情况在海曙区2023年社区专职工作者人才后备库中进行选录,选录为双向自愿选择,由各镇(乡)街道自行组织,报上级部门备案。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和海曙区民政局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8/)查询。
 
  网络报名事宜咨询陆老师:83867521、83867523。岗位具体问题可在资格复审时向报考单位当面咨询。本简章及本次招考相关事宜的解释权属海曙区民政局。
 
  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
 
  2023年3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shu.gov.cn/art/2023/3/28/art_1229114147_42391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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